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8年春季田径运动会将于4月18日至20日在新校区田径运动场举行,为切实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安全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运动会前要召开相关安全教育主题会议,加强对学生的运动安全、场地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一)安全参赛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对参赛运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纪律教育,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听从指挥。赛前要通过主题班会告知学生参赛安全基本常识,严格执行“凡参赛运动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方可参加比赛”的运动会竞赛规程要求;要组织运动员在比赛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并告知和提醒学生一旦身体不适或有疾病应立即提出退赛申请;在激烈运动后,做好身体机能放松整理活动,不能立即停下休息、饮用大量生冷饮料等。
(二)安全观赛教育。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在观众席观看比赛时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秩序;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在指定位置就座,加强管理,避免拥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比赛期间,非运动员不准带跑、不准进入比赛场地,不得在比赛终点附近或投掷区嬉戏、打闹、逗留,以免造成伤害,做到文明观赛,文明助威。同时,要引导学生注意团结,注意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好比赛及看台区域的卫生,共同营造运动会良好的比赛环境。
(三)其他安全教育。运动会期间,流动人员增多,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切实做好集体和个人财物保管,增强防范意识,防止财物丢失。要讲究饮食卫生,确保饮食安全。同时,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二、学生管理工作
运动会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组织运动员按比赛规程参赛,妥善安排非运动员的学习和活动。
(一)严明纪律。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进一步向学生明确运动会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常的教学环节,运动会期间不放假,学校一切活动按正常教学秩序进行,严禁学生参加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出游活动。
(二)考勤管理。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正常作息制度和请销假制度,除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离校外出,对于未请假擅自离校或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新校区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无比赛的学生观看比赛,并做好人员考勤工作。朝阳校区各二级学院无比赛学生每天需到班主任处进行签到。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动向并强化运动会期间的宿舍管理,加强巡查,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赛场管理。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服从组委会安排,做好场地秩序管理,非参赛人员应在指定区域观看比赛或参与相关服务工作。参赛学生在比赛中要遵守赛场纪律,听从指挥,不违规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要尊重裁判裁决,严禁因争端引发冲突、打骂等恶性事件发生(如遇比赛纠纷,要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向组委会反映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运动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
(三)落实学管干部(辅导员)值班要求。各二级学院要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更加关注、关爱重点学生。要求辅导员、班主任跟班全程参加运动会,并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报告学生处。
(四)各二级学院观赛学生统一坐在主席台南北两侧看台上,看台分为六个区域,由南向北分别为一至六号看台。护理学院观赛学生在一、二、三号看台就座,医学院观赛学生在四号看台就座,师范学院观赛学生在五号看台就座,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学院观赛学生在六号看台就座(观赛就座区域示意图见附件)。
(五)运动会开幕式当天,朝阳校区师生7:50前在女生公寓广场前集合完毕,全体学生8:00准时登车,辅导员跟车负责安排好学生有序登车,并注意学生乘车安全。到达新校区后,运动员代表在田径运动场指定位置集合站队,观赛人员在看台指定区域就座。开幕式结束后,朝阳校区师生统一在田径运动场西门口坐车返回,辅导员要随车同行,安全将学生送回。开幕式朝阳校区师生名额共300人,具体分配为:机电工程学院运动员28名,观赛师生72名;经济管理学院运动员46名,观赛师生55名;建筑工程学院运动员19名,观赛师生81名。运动会其余时间,朝阳校区运动员乘坐校车往返。
(六)担任表演任务的二级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维持好本学院表演方队秩序,待开幕式表演结束后,有序组织学生带回本学院看台就座,做到人员无遗漏、管理无死角。
(七)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运动会联络员,于4月16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联系电话)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联络员负责运动会期间本学院各项工作的联络与应急处理。
(八)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全力确保2018年春季田径运动会顺利进行,学生处将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和通报。
学生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