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6〕17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积极撰写学生工作案例,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评选优秀案例报送学生处。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各推荐至少两份,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各推荐至少一份,学生处联评后报送省教育厅。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
附:《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