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的通知》精神,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习<能力标准>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举办辅导员(班主任)职业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培训,使辅导员(班主任)全面理解《能力标准》的基本理念,把握《能力标准》的主要内容,把《能力标准》作为提高自身专业发展水平的自觉行为准则,结合《能力标准》搞好辅导员工作,推进学生管理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二级学院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学生科科长和副科长。
三、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人 |
2014年 10月9日 (星期四) |
9:00—11:00 |
《能力标准》辅导 |
刘新淼 |
15:00—17:00 |
观看陕西省辅导员 职业能力大赛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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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0月10日 (星期五) |
9:00—11:00 |
参加陕西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情况汇报 |
陈铮 |
15:00—17:00 |
学生工作经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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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0月11日 (星期六) |
9:00—12:00 |
责任与爱铸就的事业 |
雷民康 |
四、地点
医训楼多媒体电教室
五、要求
1.进行辅导员(班主任)职业能力培训是学院全面贯彻《能力标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分析和总结,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2.此次培训是提升辅导员思想认识、业务能力以及互相交流的重要机会,希望各辅导员、班主任克服困难,按时参会,学生处将对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会议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课的班主任必须给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请假。
3.培训期间,请务必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自觉维护会场纪律,不得随意出入会场。
4.培训结束后,各参加培训人员要书写一篇心得体会或工作论文,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学期底交学生处学生思想教育科,学院将择优在校刊、校报上刊登。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