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2014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4〕15号)精神,学院决定于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2月28日对2014级高职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测评所得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完成测评报告,对参测学生进行评估和开展对重点关注对象的约谈引导工作,现就测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采集阶段(2014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在编辑完成高职新生学号由教务处确认以后,按照附件表格内容,10月20日以前报送各学院2014高职新生基础信息,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602021192@qq.com,原始密码统一设置为123456。
学生基本信息表在学生处网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放松系统试用的通知》的附件下载,请按照制式表格的内容要求和格式填写。(填表说明:表中的学号为学院统一编制的学号;原始密码统一设置为123456;级统一填写2014;学院填写二级学院名称;出生年月为XXXX-X-XX形式填写;系不填;专业填写本人所在专业名称;班级填写形式为14xx)。
二、宣传动员和基础数据输入阶段(2014年10月20日—10月31日)
1.各二级学院委派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联系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学习学生上网答题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对各班主任和辅导员进行相关培训。
2.各班主任负责动员、培训、引导本班学生学习进入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学号和原始密码进入系统后,首先修改基本信息(红色重点标记的信息必须选填才能完成信息修改,必须强调首次登陆需修改原始密码,以便保护测试及后续咨询的个人隐私),然后才能进入答题,完成测评任务。
三、组织实施(2014年11月1日—11月15日)
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开展高职新生心理健康测评。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安排,学生管理科长具体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作为测评主试实施测试,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做好本院测试业务指导工作,并联系计算机教室安排各班测试时间。
四、数据分析(2014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统一进行数据分析整理,于11月底完成2014级高职新生心理测评基本情况报告报送省教工委,并且整理完成各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学生的筛选筛查工作,送达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处。
五、预约谈话(2014年12月1日—12月30日)
根据测评分析和筛查结果,对重点关注对象进一步分析诊断,
确定需要预约谈话的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在收到学生处汇总的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后,组织本学院兼职心理教师和兼职辅导员与学生约谈,并填写约谈记录存档,对于在约谈中发现问题严重,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不能判断的情况,报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由专业人员预约学生面谈并作出明确判断和处理。
六、要求
(一)测评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服务,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心理测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测评前,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在学生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心理健康测试,使学生积极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测评具体实施过程中,参与测评的主试和学生要按照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二)学生需独立完成信息修改和网上答题任务。
(三)严格保密测评结果,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测评结果不对参测学生的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