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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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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元旦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12-28 08:0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元旦假期的安全工作,把学生教育、管理和安全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学生离校安全、假期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假期放假、收假时间以党政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告知学生放假及收假时间。

二、放假前各班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国内、省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重点是消防安全、用(气)电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治安防范、防诈骗(传销)、防盗窃、防不良网贷等教育。

三、学生离校前要如实填写《离校去向登记表》,辅导员、班主任将学生的联系方式登记准确。要求学生到家后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未按时报告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学生和家长,做好衔接工作。对留校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管理。

四、做好放假前教室、宿舍的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工作,保持教室、寝室的清洁。学生离开寝室后须断开所有电源开关,关闭好门、窗。

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有关规定,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做到文明出行。

六、学生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等)自己负责,妥善保管,若出现丢失由本人负责。

七、教育学生放假期间自觉遵守下列九不准:不准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不准与社会上不相识的人员互相看管物品,防止发生纠纷和案件;不准传播、发布、评论不实消息;不准参加社会上非法集会和游行;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转发、观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不准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网贷活动。

八、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本学院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安排好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

九、教育学生要争做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主动参与家乡的公益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展示和维护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十、假期各学管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有事能及时取得联系。

十一、1月1日晚自习,各二级学院学管领导和值班辅导员对各班学生进行人员清点,对未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查明原因,督促其尽快返校。对联系后仍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将情况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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