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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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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2018-05-30 09:42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平稳有序进行,保证考试的安全与公平公正,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严厉打击替考作弊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日常管理,调整好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严防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活动。

二、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活动

2018年我省美术类统考中,省内某高校个别在校学生参与有组织的替考,目前已被开除学籍,并由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各二级学院要引以为戒,加强对在校学生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要通过诚信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自身、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特别是要让所有在校生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替考者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由他人替考的考生将被取消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三、全面净化校园环境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对校园广告栏、学生公寓、校园网以及校园内张贴的所有文字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涉嫌招募高考“枪手”、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要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举报或发现有替考嫌疑的学生要迅速调查核实,果断处置。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查实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线索材料。

四、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凡发现有在校学生参与替考作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学院每位学生(包括实习生),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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