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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2014-07-03 09:41  

渭职院办发〔2014〕121号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辅导员和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优秀辅导员:2013年9月至今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职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2013年9月至今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以科学精神和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促进学生健康向上人格养成和综合素质提高,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得到所带班级学生广泛信赖。

(三)业绩突出。刻苦钻研学生工作理论,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善于开创性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带班级学风优良、生动活泼,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四)作风优良。情系学生,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真心实意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所带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2013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在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辅导员月考核中优秀等次不得少于两次;在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辅导员月考核和公寓值班工作中不能有缺勤记录。

(六)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在参加陕西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活动中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课题研究中表现积极突出的辅导员,以及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工作创新研究中表现优秀的辅导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考评会议,具体安排本次评优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组织评选。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评优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评成绩和有关资料。并确定上报和推荐人选。

(四)经学生处复核联评后统一公示三天。

四、表彰与奖励

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报学院审批,由学院授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名额分配

“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的有效手段。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程序,积极开展推荐。各二级学院在评选推荐中要全面考评,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坚持定量与定性、平时记载与年度考评、平时表现与关键时期表现相结合原则,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实践、甘于奉献,深受学生喜爱、家长满意、同事认可、领导信任的优秀同志评选出来。各二级学院要对推荐人选在院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三)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见附件3),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一式2份)于2014年9月1日前报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附件:1.二级学院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登记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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