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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4-10 11:06 渭职院办发〔2015〕31号 

各二级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 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院组织推荐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严格评选、推荐,注重质量,保证公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及学院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高职学生(护理学院推荐2名),有中职学生的学院推荐一名中职学生。

学院将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事迹材料进行评选,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二)推荐对象

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高职、中职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的学生不再参评。

(三)推荐学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秀,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相关要求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应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全院评选。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3.各二级学院于5月底前,将推荐学生材料及推荐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电子信箱:wnjkzz@126.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学生姓名”。

 

联系人:蒙惠军           联系电话:2362069

附件

 

附件【办发31 受助学生优秀事迹评选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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