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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6-08-30 15:42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根据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进行统一要求,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是指为帮助在校贫困学生缓解经济困难而在校内设立的助教、助研、助管等相对固定的岗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要服从于学校的发展需要,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从2016年9月起,各用工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需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科、办公室、教务科等部门配岗,每岗1-2人),需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请单》(附件1),由指导教师、部门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确保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各用工部门将签完字的申请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12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勤工助学岗位的聘用

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均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城镇低保学生参加。岗位录用一般采取一岗一人的方式。录用的学生需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用工部门备案,一份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用工考勤

学生工作期间用工部门要认真考核,每月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附件3),并在月底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资助中心,作为学期底发放补贴的依据。

五、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

1.勤工助学活动以育人为本,各用工单位应注重对学生思想、素质、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2.请各用工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考勤报表等工作,遇到情况请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3.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勤工助学情况进行考核,不得虚报考勤工作量,不得随意扣罚学生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对勤工助学学生补助进行二次分配、挪用等违规操作。

4.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请单》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

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

 

联系人:习羽             联系电话:236206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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