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首页  部门概况  制度建设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思想教育  下载专区  学院首页 
制度建设
 辅导员管理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辅导员管理
您的位置: 首页>制度建设>辅导员管理>正文
关于印发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4-06-05 20:40  

各二级学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及比例

1.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在学院从事一年以上(包括一年)专职辅导员(班主任)。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比例不超过具备参评资格人数的20%

3.十佳辅导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具备参评资格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条件

参选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以科学精神和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促进学生健康向上人格养成和综合素质提高,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得到所带班级学生广泛信赖。

3.业绩突出。刻苦钻研学生工作理论,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善于开创性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带班级学风优良、生动活泼,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4.作风优良。情系学生,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真心实意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所带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5.在上年度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在一年辅导员(班主任)月考核中优秀等次不得少于二次者;在一年辅导员(班主任)月考核和公寓值班工作中不能有缺勤记录。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参选十佳辅导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曾在最近三年被评为过优秀辅导员)。

2.在最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曾为优秀者;在最近三年辅导员月考核中优秀等次不得少于九次者;在连续两年辅导员月考核和公寓值班工作中不能有缺勤记录;所带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要在最近三年内发表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管理方面的科研论文(包括院刊、院报及以上),或参与过该方面的科研项目研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选

1.违犯学院规章制度,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犯师德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评比程序

.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参评工作,包括确定初评人选及提供有关参评资料等,参评材料需详实具体。

.经学生处复核联评后上报学院审批。

五、表彰与奖励

    优秀辅导员每年评选一次,十佳辅导员每三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九月份。由学院授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学生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913-2362068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