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处是学院党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贫困生资助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奖励与惩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各系(部)学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检查与服务工作。
三、组织安排全院性学生活动。
四、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与评价。
五、负责学生奖惩工作。
六、负责学生档案工作。
七、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与管理;负责助学贷款工作。
八、负责学生稳定安全工作。
九、负责大学生《形势政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
十、负责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十二、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校服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